據(jù)外媒報道介袜,印度電力部日前修改了4月份發(fā)布的招標 甫何、意向書辙喂,并計劃建設電力和可再生能源設備制造園區(qū)巍耗。
根據(jù)這份修正案馆柬,在詳細項目報告(DPR)獲得批準后吻霎,中標的特殊目的公司(SPV)將與印度中央電力研究所况魔、印度國家太陽能研究所、印度國家風能研究所開展合作奢赡,開始實施與公共基礎設施或公共測試設施有關的建設工作。
與公共基礎設施相關的工程必須在詳細項目報告(DPR)批準后的18個月內完成筐积,而公共測試設施必須在36個月內完成。而在早些時候珊求,其完成時間定為詳細項目報告(DPR)批準后的48個月。
提交投標的最后日期是2022年6月8日霎肯,現(xiàn)已延長至6月26日。 而印度電力部在上個月為此進行了招標榛斯。
招標意向書的一項新條款規(guī)定观游,特殊目的公司(SPV)應以直接出售的方式或長期租賃的方式將土地分配給制造商,期限至少為35年驮俗。如果制造商提出要求,則期限更短王凑。特殊目的公司(SPV)將根據(jù)提交的提案中商定的租賃費率和條款和條件分配土地搪柑。
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園區(qū)將生產可再生能源設備,例如光伏組件索烹、逆變器百姓、硅錠、背板瓣戚、組件安裝結構以及風力組件等(例如葉片笛吱、輪轂途培、軸和機艙)。
印度電力部表示芥嫉,與地方政府合作的私營實體或中央公共部門企業(yè)(CPSU)可以提交在其所在的邦設立制造區(qū)的提案注欧。
私營實體或中央公共部門企業(yè)(CPSU)和地方政府應該合資成立公司,其中政府部門應持有至少26%的股權鲜附。成立特殊目的公司(SPV)對印度各邦來說不是強制性的要求钙蕉。各邦政府、政府實體或公共部門企業(yè)(CPSU)可以提交與邦政府合作建立制造區(qū)的提案努禽。
印度電力部澄清說门俏,在50%以上的指定區(qū)域或授予后十年建立制造區(qū)之后,私營實體可以退出該項目危融。
在回答利益相關者詢問是否任何人都可以在園區(qū)內(包括私人)以即插即用模式開展制造活動時畏铆,印度電力部表示,制造園區(qū)將可供任何投資者使用吉殃。
對于另一個關于公共測試設施需要劃定的最小土地范圍的問題,印度電力部表示將為各個制造實體提供150英畝的土地蛋勺。對于開發(fā)公用測試設施,應提供足夠的土地用于制造區(qū)生產的可再生能源和電力設備可能需要的測試設施迫卢。
在印度2022`2023財政年度(FY)的預算公告中倚搬,印度財政部長宣布為生產關聯(lián)激勵(PLI)計劃追加1950億盧比(約26億美元)的資金,此前該計劃為450億盧比(約5.9065億美元)乾蛤,用于支持垂直集成的吉瓦規(guī)模的高效光伏組件制造每界。
根據(jù)這份修正案馆柬,在詳細項目報告(DPR)獲得批準后吻霎,中標的特殊目的公司(SPV)將與印度中央電力研究所况魔、印度國家太陽能研究所、印度國家風能研究所開展合作奢赡,開始實施與公共基礎設施或公共測試設施有關的建設工作。
與公共基礎設施相關的工程必須在詳細項目報告(DPR)批準后的18個月內完成筐积,而公共測試設施必須在36個月內完成。而在早些時候珊求,其完成時間定為詳細項目報告(DPR)批準后的48個月。
提交投標的最后日期是2022年6月8日霎肯,現(xiàn)已延長至6月26日。 而印度電力部在上個月為此進行了招標榛斯。
招標意向書的一項新條款規(guī)定观游,特殊目的公司(SPV)應以直接出售的方式或長期租賃的方式將土地分配給制造商,期限至少為35年驮俗。如果制造商提出要求,則期限更短王凑。特殊目的公司(SPV)將根據(jù)提交的提案中商定的租賃費率和條款和條件分配土地搪柑。
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園區(qū)將生產可再生能源設備,例如光伏組件索烹、逆變器百姓、硅錠、背板瓣戚、組件安裝結構以及風力組件等(例如葉片笛吱、輪轂途培、軸和機艙)。
印度電力部表示芥嫉,與地方政府合作的私營實體或中央公共部門企業(yè)(CPSU)可以提交在其所在的邦設立制造區(qū)的提案注欧。
私營實體或中央公共部門企業(yè)(CPSU)和地方政府應該合資成立公司,其中政府部門應持有至少26%的股權鲜附。成立特殊目的公司(SPV)對印度各邦來說不是強制性的要求钙蕉。各邦政府、政府實體或公共部門企業(yè)(CPSU)可以提交與邦政府合作建立制造區(qū)的提案努禽。
印度電力部澄清說门俏,在50%以上的指定區(qū)域或授予后十年建立制造區(qū)之后,私營實體可以退出該項目危融。
在回答利益相關者詢問是否任何人都可以在園區(qū)內(包括私人)以即插即用模式開展制造活動時畏铆,印度電力部表示,制造園區(qū)將可供任何投資者使用吉殃。
對于另一個關于公共測試設施需要劃定的最小土地范圍的問題,印度電力部表示將為各個制造實體提供150英畝的土地蛋勺。對于開發(fā)公用測試設施,應提供足夠的土地用于制造區(qū)生產的可再生能源和電力設備可能需要的測試設施迫卢。
在印度2022`2023財政年度(FY)的預算公告中倚搬,印度財政部長宣布為生產關聯(lián)激勵(PLI)計劃追加1950億盧比(約26億美元)的資金,此前該計劃為450億盧比(約5.9065億美元)乾蛤,用于支持垂直集成的吉瓦規(guī)模的高效光伏組件制造每界。